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考试资讯 > 招教动态 >

2024年下半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2024-10-08 09:05:31
中师华图

报考程序

下半年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0

点击图片进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上半年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链接报名,选报1个岗位,并提交报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本次报名不收费。忘记用户密码的考生,请按照找回密码的功能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月13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月14日12时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月14日16时

网上加分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月14日18时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18时

2.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2024年10月15日9时至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统一进行公布。

3.政策加分。政策加分条件按照《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第十条第六部分执行。具体加分方式如下:

(1)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请在网上报名完成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提交加分申请,具体加分要求详见2024年4月2日,青海省教育厅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网上加分的通知》(点此链接查看)。

(2)符合加分条件为“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考生。如上半年已加分,此次不用进行网上加分,按照上半年公开招聘公示的分值予以加分。如上半年未加分,考生须进行网上加分报名,加分报名要求同上。

(3)符合加分条件为少数民族、临聘教师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政策加分条件进行加分。

(4)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5)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加分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4.重新核实笔试成绩。报名参加下半年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下半年政策加分累加计算。下半年招聘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考生所报考下半年教师招聘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按照《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第四条计算。

5.加分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加分公示期结束后公布重新核实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如果上半年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时试用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下半年教师招聘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应于2024年10月13日(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青海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考试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